发布时间:2016-10-26 09:21:18来源:成都日报
【导语】: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助推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意见》提出了设立旅游基金,支持打造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支持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20条政策措施。
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助推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意见》提出了设立旅游基金,支持打造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支持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20条政策措施。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涉及资金支持的内容颇多,其中有10条政策措施都提出明确数额的资金支持,最高可达300万元。此外,《意见》在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首次明确将由政府引导,设立旅游基金;首次对成功申报世界遗产和新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予以高达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首次在正式印发文件中提出涉旅资源旅游化……此间传递出鼓励旅游消费、加大旅游投资、提升我市旅游品质等清晰信号。
关键词:旅游产品
办市级以上重点旅游节会最高补助300万元
为引导市场多样化多层次地进行旅游产品开发,以满足游客更多样的需求,《意见》第十三条明确,要鼓励消费,支持举办市级以上重点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每个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而这也是本次印发《意见》中涉及最高金额的资金支持。同时,我市还将支持区(市)县鼓励购物消费,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对区(市)县新(改)建特色品牌旅游商品购物区,经评定验收后给予每个5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在成都国际机场、口岸及市内设立免税购物店、离境退税商店,对新设并经营一年以上的免税购物店、离境退税商店给予一次性10万—50万元的奖励。
为充实旅游产品供给,《意见》还指出,要培育旅游+文化、旅游+农业、旅游+会展、旅游+体育、旅游+商务、旅游+医疗、旅游+工业、旅游+互联网和低空旅游、水上旅游等新业态项目,并首次提出要支持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旅游综合体项目用地以及旅游融合发展用地。对纳入市级年度工作计划的实行竞争立项,按当年项目建设经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关键词:旅游资源
创建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一次性奖100万元
《意见》提出要支持打造世界级、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延续对新创建国家5A级景区奖励的同时,还对成功申报世界遗产和新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公园、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国红色旅游国际化示范基地、全国都市旅游功能区等国家级旅游资源品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意见》还提出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改)建停车场、游客中心、游步道、旅游厕所、垃圾桶(箱)、标识系统等,按当年项目投资建设经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符合市级旅游专项规划的游客集散中心、自驾车营地项目,按当年项目建设经费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意见》提出了涉旅资源旅游化的概念,即支持全市历史建筑、名人故居、街道社区、公交站台实施旅游化提升改造。这在正式印发的文件中尚属首次。对完成改造并验收达标的,按每个(处)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旅游景区沿线、成都中心城区特色街区的公厕建设(改造)达国家1A—3A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5万元。
乡村旅游作为我市旅游重点发展的领域,此次《意见》也明确要支持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多种类型的省级乡村旅游精品村落、特色乡镇、乡村旅游强县和“中国度假乡村”。在延续对新评为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奖励的同时,新增对新评为“中国度假乡村”“全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达标的主题客栈(精品民宿)、艺家乐、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关键词:小微企业
小微旅游企业贷款 最高可获补贴100万元
不止是资金支持,成都旅游产业的大门正向全社会开放,而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像“催化剂”,通过引导、搭桥、帮扶等服务,激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为了多渠道引进资本,《意见》明确未来我市将由政府引导,设立成都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有需求的区(市)县政府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重点扶持投资需求大、综合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意见》首次提出将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金融产品,支持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用于微小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贷款。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用于旅游项目的贷款,通过竞争立项,按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单个小型微型旅游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此外,《意见》首次提出对新评为绿色饭店、主题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年度接待入境游客人数排名前10位的市内旅行社,根据排名次序给予30万—50万元不等的奖励。此外,为应用新技术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鼓励全市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意见》明确对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取得成果的单位,给予成都旅游业改革发展创新奖,并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关键词:旅游管理
建旅游大数据中心 智慧景区和饭店有奖励
旅游业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等现象诟病已久。《意见》提出建立旅游诚信等级制度,督促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受理,鼓励举报黑车、黑社、黑导等违规行为;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其开展工作,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同时,倡导文明旅游,展示美好成都旅游形象。积极开展涉旅企业公益服务,旅游等有关部门可对先进涉旅企业和优秀旅游志愿者给予表彰。导游赵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诚信、不规范的行为,不仅让消费者受到伤害, 导游、企业也是受害者。“相信随着《意见》的印发、实行,越来越多的游客、旅游从业者、旅游企业将成为诚信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在旅游科学管理方面,《意见》明确推进旅游科学统计和数据应用。依法建立科学的旅游统计体系,建立全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确保旅游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意见》还延续了对智慧旅游建设的支持。对达到成都智慧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标准的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分别按40万—80万元/家、20万—40万元/家、10万—2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四川省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