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11:15:10来源:广东省旅游局

【导语】: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我局实施方案要求,依法转变职能,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升依法兴旅治旅综合水平,为我省加快建设“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和“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区”,开创旅游业改革发展良好新格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预计全年全省将实现旅游总收入11580亿元,同比增长11%;接待过夜游客4.3亿人次、增长7.5%;主要旅游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动申请成立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1+3+N”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和旅游业改革创新。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省部署和工作需要,委托广州、深圳市旅游主管部门实施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并做好委托事项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领队信息备案和衔接,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进领队信息化、电子化管理。按照国家旅游局部署,积极推动导游注册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逐步推动导游管理从行政化、非流动、封闭式向法治化、市场化转变,构建“进出、监管、保障、奖惩”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推进局下属事业单位改革,稳步做好机构撤并、人员安置、职能转移、管理衔接等工作。加强行业协会自律,理清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党建等关系,实现了省旅游协会与省旅游局机关全部脱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旅游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有效建立健全了旅游权益保护与经营规范、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安全、公共服务与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加强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做好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局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保留局文件1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和宣布失效局文件5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8件)。依法完善我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制度,制订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定,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事项。制定《广东省旅游局2017年拟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广东省乡村旅游发展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列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涉及旅游发展重要事项坚持咨询专家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质监执法机构法律顾问力量进一步增强,局涉法重要事项经专职律师审核把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暑期整顿、秋冬会战,推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港澳游、诱导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定期抽查各市旅游执法案卷,全省旅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实现100%办结和零投诉。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局主要负责人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直面访谈、回答公众问题,政务网开设新闻发布会、导考咨询、旅游投诉、民意征集、在线投诉等专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政务信息以及重大事件、活动信息均通过政务网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主动公开旅游动态、政务公开、安全提示等信息逾5千条,上报国家旅游局新闻信息2千多条,地方新闻采用量居全国前列。按规定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开展全域旅游、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的政策解读,广泛宣传《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让旅游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成立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广东省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广东省旅游局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旅游宣传促销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依法做好法定公示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局负责办理的省人大建议17件(主办7件、会办10件)均已全部按期办结,有关人大建议已全部列入年度计划或规划逐步解决。我局负责的省政协提案46件(主办9件、会办37件),均已全部按期办结。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作发布公益宣传视频、旅游突发信息、旅游维权指引等,加强旅游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宣传,努力防止和减少旅游纠纷。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广州、韶关、湛江等地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巡回审判点、旅游合议庭,惠州等地设立旅游派出所、配备旅游警察、设立旅游警察中队,江门等地设立旅游工商分局,快速有效化解旅游纠纷。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转办和处理旅游投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受理旅游投诉3000多宗,法定结案率100%。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省旅游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和重点旅游企业员工深入学习新出台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并邀请立法专家作专题解读。举办法治政府评估专题讲座,促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举办2017全省旅游质监执法培训班、省旅游局执法人员培训讲座,就旅游执法程序、执法信息处理、案件法律适用等主题对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作系统法治培训。组织干部参加全国旅游法治培训,增强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事务的处理能力。

尽管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旅游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系统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着力围绕这些不足加以推进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如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等开展旅游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兴旅治旅水平,为我省打造“世界旅游休闲目的地”和“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区”提供法治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配合做好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工作,优化部门职责和人员配置,全面科学履行好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主管职责。

(二)完善旅游规章,推动制订广东省民宿旅游管理办法并做好宣传贯彻。充实旅游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跟踪,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四)加强旅游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全省旅游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推动旅游纠纷调解、审理等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旅游纠纷化解机制。

(七)强化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岗位实际组织系列普法讲座和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广东省旅游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