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签证。自从2007年1月1日起,保加利亚共和国开始实施欧盟共同签证政策(European Union’s Common Visa Policy)。保加利亚单方面对持有申根(Schengen)签证的外国公民实行免签证政策,他们将有权进入和居住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可每六个月来保加利亚居住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无需拥有保加利亚短期签证。
欧盟国家要求出示欧盟公民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证,以进入欧盟成员国。该证明可以是有效的国家护照或国家身份识别卡。任何一种都可以。欧盟公民可居住在保加利亚不超过90天的时间,无需拥有签证。对于超过90天的,他们需要到当地警察局进行登记,获取法律允许停留的证明。
对于持有定期国外旅行文件或持有等效的文件以及如有需要持有签证的外国人可以进入保加利亚共和国。
保加利亚签证类型
签证A-机场过境签证
签证C-过境和保加利亚短期居留签证
签证D-保加利亚更长时间居留签证(必须进行面试调查。根据要求,当申请长期签证时,必须进行面试调查,无一例外)
签证签发
想要申请保加利亚签证的外国公民须持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定期旅行文件:
•有效期超过预定离开保加利亚共和国的日期至少3个月,或者在最后一次预定离开保加利亚共和国领土的日期后进行多次访问;
•至少包含两页签证空白页;
•在最近10年内签发;
签证由保加利亚共和国外交和领事代表机构签发。